数字时代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重要工具和平台。然而,网络的复杂性和开放性也给这些“A世代”(2010年以后的人群)的身心健康带来了诸多潜在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
《条例》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屏障,汇聚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强大合力。
直击问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的迫切性
《条例》的出台正当其时。
一方面是未成年网民规模庞大。
根据《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未成年网民规模达到1.9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7.2%。而从2018年以来,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连续5年保持增长态势,互联网普及率已基本见顶。

该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网民中,27.6%表示自己曾在过去半年内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78.9%知道可以通过互联网对侵害自身的不法行为进行权益维护或举报;87.1%对至少一项与未成年人上网相关的法律或政策有所了解,而仅有16.9%对近年来新推出的未成年人上网相关法律或政策有较为全面地了解。

另一方面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近年来,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的保护责任;《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更是对儿童个人信息的网络保护作了详细的规定。
数据也显示,87.1%的未成年网民对至少一项与未成年人上网相关的法律政策有所了解,但仅有16.9%的未成年网民能对六项主要法律政策都有了解。
尽管如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体系仍不完善,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网络欺凌、网络成瘾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而监管难度大、家庭教育缺失、技术手段滞后等问题也成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所面临的难点和挑战。
守护“A世代”:首部综合立法应运而生
“A世代”们作为未成年人的主力人群,他们在数字化和科技快速发展背景下成长,互联网既为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知识和信息,也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
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充斥着各种不良信息和有害内容,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此外,网络游戏沉迷、隐私泄露等问题也频频发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广泛关注。

在此背景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基本责任,更是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必然要求。
而早在2014年,《条例》就被纳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去年10月27日的国务院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介绍,《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而《条例》也曾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9月,国家网信办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1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向各界征求意见;2022年3月,国家网信办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我国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共7章60条,围绕“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重点内容,对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确定与细化。
比如,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各方合力:撑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伞”
“《条例》的正式施行,也对我们进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宣传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除了要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有关知识的线下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更要紧跟时事,聚焦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他们关注的问题。”略阳县人民检察院胡园媛表示,要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运用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形式,持续产出制作精良、内容饱满、影响广泛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普法作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运用互联网,抵御不良价值观的侵蚀,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同样是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近年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此响应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要求。“我们举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为孩子们普及网络安全、健康上网的知识。”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警张新雨表示,除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普法宣传教育以及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还要加强与公安、互联网企业等部门的合作,提高打击网络犯罪能力和效果,同时加强司法保护,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进行严格审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向社会传递网络犯罪零容忍态度。
“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这项系统工程里,同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共同行动。”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材介绍说。在他看来,要把对待网络的看法从“洪水猛兽”转变为“必备素养”,提高未成年人、家长、老师乃至全社会的数字素养,构建与孩子身心健康相适应的网上冲浪的能力,让孩子驾驭、用好互联网,才是对未成年人更好的保护。
“归根结底,重点核心关键还是要将《条例》中规定的各方主体职责落到实处,通过细化各方的法律责任,从法律惩戒层面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底线保障。强化对各主体不履责、不尽责的依法依规惩戒力度,徒法不足以自行,确保落实到位是对《条例》最大的尊重。”王国材说。(作者 孙壹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