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增强民族团结,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推进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市奏响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强音。
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市委市政府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市“强基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出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等10多个事关长远的指导性文件,在工作机制上创新突破,配强工作力量,整合工作资源,推动创建工作向常态化、全域化迈进。
在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素质的同时,我市不断丰富实践载体,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等“十进”活动。实施“云服务计划”,向基层配发媒体终端播放显示系统,利用“张掖民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让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打造民族团结进步街、民族文化主题广场、花园,开展“诗词文化联谊会”、“民族团结电影周”等活动,做到寓教于乐“长流水不断线”。把“讲好道理”同“讲好故事”相结合,全市有38个模范集体71名模范个人受到中央和省市表彰,有87个单位200多个家庭被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更加牢固。
聚焦民生福祉,在“大发展”上出实招。把民族地区特色项目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给予项目申报、财力争取、资金分配等方面倾斜支持,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乡发展资金近2亿元;市财政配套落实民族乡发展资金5600多万元,支持民族地区实施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协助贷款1000多万元;市县两级设立“双语”教育资金45万元,专项用于“双语”教材开发研究和教师培训;发挥民族事务各委员单位主力军作用,每年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兴办一些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补齐短板弱项,全市6个少数民族贫困村、1个散杂居贫困村实现了整村脱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到90.5%,各族群众生活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加幸福。2019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市民族宗教委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编辑:胡紫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