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
为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我市不断完善机制,紧盯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逐年提高,广大教师的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不断增强。
我市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适时调整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定期对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测算和监测确保了全市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政策,与公务员同时调整享受普遍发放的奖励性补贴。
全面落实班主任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我市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列入财政预算,在现有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核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全年为4650名班主任,发放资金1730.04万元。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2019年,我市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400元,并依据边远艰苦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全年为4699名教师发放生活补助2303.87万元。
实行教师职称评聘“双通道”。在做好中小学教师全省有效职称评审的基础上,为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单独核增1279个岗位。2019年已完成2次县及县以下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工作,评审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950名,其中乡村教师488人。预计2020年我市高级教师将达到3500人,占专任教师的25%。
编辑:李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