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全市广大群众和网民关注,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不实信息传播通告如下:
一、仔细甄别网络信息。全市干部、群众要对网络传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图片、文字、音频和视频等信息进行科学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上传、扩散、转发和传播。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迅速删除;对已造成影响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向网信、公安部门说明情况。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全市干部、群众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有传播虚假信息,侵犯个人隐私,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煽动社会恐慌情绪的个人和行为,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尊重保护个人隐私。全市干部、群众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对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以及散布他人隐私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全市干部、群众要正确认识疫情,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做守法公民,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投诉举报网络不实和谣言信息。
张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电话:0936-8589991、0936-8214875
张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936-5999117、0936-5999121
张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张掖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1日
编辑:杨子琼
主办单位:中共张掖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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