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创建无疫示范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单位(小区、楼院)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力量,全面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良好格局。
《方案》明确,创建无疫示范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单位(小区、楼院)的必须为申报之日前连续14天以上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密接、次密接“四类人员”,并引领基层单位做实排查、管控、服务三项工作,常态化落实测温、两码联查、戴口罩3个100%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单位(小区、楼院)。同时,结合基层单位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围绕组织管理、防控措施、防控效果三个方面,以闭环管理“紧”、人员排查“细”、健康习惯“好”、劝导督导“严”、服务关爱“暖”、消毒清洁“净”、垃圾处理“清”、物资保供“畅”、宣传发动“广”、堡垒作用“强”十项标准,制定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小区、楼院)百分制测评标准,80分以上达到创建标准。此举旨在坚决守好防控基础单元,堵住疫情反弹漏洞,推动疫情防控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升全市疫情应急防范和整体防控水平。
即日起至12月30日分准备、创建、申报、考核验收与命名四个阶段开展示范创建。创建完成前,基层单位自评上报主管单位初验,县区申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验收,达标后向社会公示,并与市卫健委共同命名和授予相应称号。力争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织密扎牢基层疫情防控网。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卫健、政法、民政、住建、农业农村等单位共同负责创建工作。将无疫示范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单位(小区、楼院)创建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创建、卫生城市(单位)创建、健康城市建设评审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走深、走实、走细。(记者 曹永辰)
编辑: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