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议列席范围
(2021年12月3日张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一)在张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二)出席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
(三)正地级离退休老同志;
(四)市委、市政协一级巡视员;
(五)市委部门及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
(六)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杨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