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张掖市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高台县率先试点,2018年起全市推进。高台县被选定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20个单位之一,全市试点工作于2019年9月接受省委深改委第三方绩效评估,2021年8月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第三方抽查评估,同年10月通过省委农办组织的复核检查,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从2018年改革开始,组织县、乡、村三级连续完成四个年度清产核资任务,彻底摸清每个村的集体资源资产家底,确保权属清晰,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全市836个村共清理核实资金9.6亿元,资产69.34亿元,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722.37万亩。在清产核资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资产实物台账、资源管理台账、债权债务台账和使用管理合同及登记薄,建立定期核查报告、保值增值考核以及财务公开等制度,共修订完善18项管理制度,建立3200本台账,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质量进一步优化,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借鉴推广高台县“健全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动员、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配置、组建机构、资产运营”“八步走”工作流程,压茬推进各环节工作任务。高台县巷道镇高地村探索开展“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先期分红16.95万元,成为全市第一家按改革模式运行分红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泽县南台村依托张掖丹霞大景区,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820亩集体土地入股丹霞股份公司,吸收本村农民入股1000万元,年分红33.91万元。
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改薄倍增”行动,“一村一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形成“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资产经营型、项目支撑型、为民服务型”五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精心组织实施3个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和57个财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通过改革全市100%的村有了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85%的村达到5万元以上,村级组织自我“造血”功能、服务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记者 杨静文)
编辑:刘淑萍